免责声明

在使用或浏览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之网站(简称「本网站」)前,请细阅下列使用条款。一经使用或浏览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下列使用条款。否则,请勿使用或浏览本网站。

版权所有

本网站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载文字及图像及其排列方式)均属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书面许可或授权,不得擅自将任何文字或图像分发、复制、修改或载于阁下之伺服器或文件内,或修改或引用本系统所载文字或图像。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保留追究及其他一切权利。

授权

任何人士均不得将本网站所载一切视为以暗示、反言或其他方式向任何人士授出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或第三者之专利权、商标或所有权附带之特许权或权利。除上文明确规定者外,任何人士均不得将本网站所载一切视为向任何人士授出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之版权附带之特许权或权利。

修订

本网站所载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描述及价格如适用)可于任何时间及毋须事先通知之情况下全面或局部修改或删除。所有资料于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或属于求售用途或合约条款及条件之部份。一经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条款之任何修订,而阁下亦同意定期浏览本网页,了解阁下不时须遵守之使用条款。

免责条款

本网站提供免费资料,乃为方便浏览人士阅读,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致力提供准确适时之资料,惟其中或会包含技术性误差或与事实不符之资料及植字误差。本网站所载资料乃按「现有」及「既有」之状况供应,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并不保证本网站所载资料、文字、图像、连结或其他项目之准确性及完整性。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表明不会就该等内容之错误或遗漏负责,亦不承确保依时更新本网站所载任何资料。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声明对任何人士使用或诠释本网站所载资料,概不负责。浏览人士须就其使用本网站资料所作出的决定,承担一切责任。此外,阁下同意任何基于使用本网站资料所作决定而导致任何索偿或损害,概与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无关。本网站所载一切资料,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

绘图及照片

所有陈述应属正确,惟不得视作事实之陈述或声明。本网站所载之所有美术设计仅依据设计者之印象。所载照片不一定可对照实物之标准规格。所有图则均可能会因应相关建筑部门批准之改动作出修订。

平面图及发展蓝图

平面图仅显示概约呎寸,须待最终勘察作实。发展蓝图所载之一切资料亦须待政府批准计划及发出法律文件后方可作实。

有限责任条款

浏览本网站之人士须承担所有使用本网站之责任及风险。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不会就由本网站或透过本网站存取之资料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证、声明或认可(包括所有关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目的适用性、侵害他人权利及电脑病毒之明示及暗示保证)。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不会就本网站所载或透过本网站存取之资料之准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承担任何责任。于任何情况下,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均不会就任何直接、特殊、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或其他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利润或数据损失,而不论是根据合约而采取行动、或由于出现忽视或基于绝对责任而招致者或由于使用或执行本网站所载或透过本网站存取之资料而导致或与之有关者)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于本网站提供任何连结到其他网站之超连结,并不代表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认同或确认该等网站。连结到该等网页之风险概由阁下负责。此项有限责任条款将适用于法律许可之最大范围。

连结至其他网站

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并不代表其他与本网站联络的网站。当阁下经本网站联网浏览其他网站时,敬请注意其他网站均独立于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无权监管其他网站内容。此外,联网至其他网站,并不表示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认同其网站内容,或对使用其他网站的资料负上任何责任。浏览人士有责任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在选择使用或浏览有关网上之资料时,并不含有病毒、破坏程式、特洛伊木马病毒或其他具破坏性之电脑程式所侵害。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不会就任何第三者之产品,发表任何声明或作出任何保证。

提供资料

一经向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提供任何资料(如回应、数据、答案、问题、意见、提议、计划或意念等),即表示 阁下同意该等资料并非属保密性质,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可于本身认为适当之情况下,不受限制于全球使用、传阅、复制及公开有关资料,而毋须事先知会或作出补偿。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可自由使用阁下透过本网站向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提供之资料,包括任何意念、概念、技术或技巧,夏利文物业租务有限公司可用作但不限于发展、制造、市场推广、结合该等资料或在其他方面以该等资料为基础之产品或服务。

适用法律及司法权区

一经使用及浏览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使用及浏览本网站等事项,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监管,并同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之裁判。